发布日期:2022-09-14 发布人:admin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年 10 月 1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富平县便民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局登记室
联系方式: 0913-826092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李耀香 | 土地/房屋 | 富平县 城关街道办 南宁巷 | 194.72㎡/278.84㎡ | 城镇住宅用地 |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