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4-28 发布人:admin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下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审核情况进行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20日)向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即准予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序号 | 申请人 | 不动产类型 | 坐落 | 宗地四至 | 用途 | 面积 (平方米) | 权属来源 |
1 | 蒲江滔 | 土地/房屋 | 刘集镇吕当村集西组 | 北:集西组地 南:道路 西:集西组地 东:巷道 | 宅基地 | 208.30/217.98 | 村、镇证明 |
2 | 秦彦庆 | 土地/房屋 | 刘集镇尹村村 秦组 | 东:秦组地 西:秦组地 南:秦组地 北:道路 | 宅基地 | 309.95/391.36 | 村、镇证明 |
3 | 杨 锋 | 土地 | 淡村镇竹园村竹园组 | 东:白忠民 西:杨党孝 南:竹园组地 北:富耀路 | 宅基地 | 375.34 | 村、镇证明 |
4 | 王 冲 | 土地/房屋 | 曹村镇尚书村四组 | 东:唐中居 西:王小元 南:巷道 北:四组地 | 宅基地 | 331.63/275.45 | 村、镇证明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平县便民服务中心六楼605室
联系人:张夏红 电话:0913-2263106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网址:http//www.fpxbdc.com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