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4-20 发布人:admin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下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审核情况进行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20日)向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即准予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序号 | 申请人 | 不动产类型 | 坐落 | 宗地四至 | 用途 | 面积 (平方米) | 权属来源 |
1 | 焦润峰 | 土地/房屋 | 刘集镇吕当村集东组 | 北:巷道 南:道路 西:集东组地 东:道路 | 宅基地 | 293.04/330.6 | 村、镇证明 |
2 | 贺 磊 | 土地/房屋 | 刘集镇尹村村 老东组 | 北:老东组地 南:道路 西:老东组地 东:老东组地 | 宅基地 | 239.46/143.89 | 村、镇证明 |
3 | 许朋宁 | 土地/房屋 | 刘集镇张北村沟西组 | 北:道路 南:沟西组地西:沟西组地 东:道路 | 宅基地 | 218.29/218.29 | 村、镇证明 |
4 | 李 浩 | 土地/房屋 | 刘集镇十字村水沟组 | 北:水沟组地 南:水沟组地西:水沟组地 东:道路 | 宅基地 | 341.89/341.89 | 村、镇证明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平县便民服务中心六楼605室
联系人:张夏红 电话:0913-2263106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网址:http//www.fpxbdc.com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