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4-20 发布人:admin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下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审核情况进行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3月25日-2022年4月15日)向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即准予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序号 | 申请人 | 不动产类型 | 坐落 | 宗地四至 | 用途 | 面积 (平方米) | 权属来源 |
1 | 李关刚 | 土地/房屋 | 薛镇两门村 小同组 | 北:巷道 南:巷道 西:小同组地 东:李鱼 | 宅基地 | 187.00/196.62 | 村、镇证明 |
2 | 李小宁 | 土地/房屋 | 流曲镇卤川村永青组 | 北:巷道 南:巷道 西:巷道 东:萧转梅 | 宅基地 | 314.00/378.44 | 村、镇证明 |
3 | 田建明 | 土地/房屋 | 留古镇三寨村下寨组 | 北:巷道 南:巷道 西:田丰收 东:贺麦香 | 宅基地 | 241.91/179.09 | 村、镇证明 |
4 | 杨宏云 | 土地/房屋 | 留古镇三寨村杨西组 | 北:杨西组地 南:杨西组地西:杨西组地 东:巷道 | 宅基地 | 266.91/223.15 | 村、镇证明 |
5 | 李武阳 | 土地/房屋 | 曹村镇招贤村 一组 | 北:一组地 南:巷道 西:李引牢 东:李俊旺 | 宅基地 | 235.22/19.8 | 村、镇证明 |
6 | 毕素华 | 土地/房屋 | 曹村镇尚书村 五组 | 北:巷道 南:巷道 西:王小义 东:孙志福 | 宅基地 | 184.12/147.87 | 村、镇证明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平县便民服务中心六楼605室
联系人:张夏红 电话:0913-2263106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网址:http//www.fpxbdc.com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