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07 发布人:admin
现房屋所有权人孙卫士到我局申请不动产登记,根据《民法典》35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该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莲湖大街行政服务民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13—8260929
权利人: 孙卫士
不动产类型:房屋/土地
不动产坐落:富平县城关街道办温泉路中段
不动产四至:东:陈超 南:空地
西:赵寅生 北:温泉南路
不动产面积:241.06平方米/116.0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住宅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