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9-07 发布人:admin
各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各相关单位:
近期,通过合作银行反映,发现我县飞昂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存在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违规行为,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关于对存量房经纪服务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制度的通知》(富不动产登发〔2019〕22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1、根据《富平县存量房经纪服务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第24条规定,扣减5分。
2、约谈违规公司负责人,责令9月11日前整改完毕(自通报之日起计算),并将整改结果报送我局。
3、将相关信息抄送银行、税务等相关部门。
4、将通报情况在我局公众号和网站公示,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要求开展经纪行为,规范管理,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存量房交易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共同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2020年9月7日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