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8-17 发布人:admin
一、商品房转移登记
(一)不动产局登记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等)
2、婚姻证明材料 (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离婚判决、调解书)
3、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不动产测量报告、房产分户图
(二)办理程序:一窗受理--交税--发证
(三)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二、存量房转移登记
(一)不动产局登记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等)
2、婚姻证明材料 (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离婚判决、调解书)
3、房屋转移证明材料
4、不动产测量报告、房产分户图
(二)办理程序:一窗受理--交税--发证
(三)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三、商品房预告预抵合并登记(延伸银行不见面办理)
(一)所需材料: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5、权籍调查表;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询问笔录;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抵押合同原件;
4、抵押贷款承诺;
5、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
(二)办理程序:开发企业到银行交易外网录入资料进行上报→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进行获取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缮证→发证→办结
(三)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四、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
(一)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或加盖公章);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抵押合同(原件);
6.抵押人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议决议(原件)及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和企业信息表(须加盖工商局章确认)。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原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抵押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其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7.已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或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的,应提供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8.其他必要资料。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复审—核定—公告—登簿—缮证—收费—发证
(三)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五、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或加盖公章);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3.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原件);
4.抵押权消灭的证明材料(原件);
5.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登簿
(三)办理时限
即办件。
六、查封登记/轮候查封登记
(一)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
1.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查封机关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
2.查封或预查封法律文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4.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登簿
(三)办理时限
即办件。
七、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查询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授权书还需经过公正或者认证;
2、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其他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的协助查询材料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出具查询结果
(三)办理时限
即办件。